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甘卫科教函〔2019〕349号)相关要求,现制定甘肃省疾控中心2019年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具体招生细则如下。
一、甘肃省疾控中心简介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由原5个机构归并重组而成,主要承担全省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中心现为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习基地。中心下设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职业病预防控制所、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等16个业务所,46个科室(其中业务科室30个)。现有鼠疫防治、碘缺乏病、结核病防治、急性传染病防控与病原生物、免疫规划、艾滋病确认、食品检测与安全7个甘肃省预防医学重点学科。甘肃省传染病病原学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招生任务
2019年全省公共卫生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3名。
三、招生对象
各级疾控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人员,以2018年后新入职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培训实行个人自愿申请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
四、学员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方式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2019年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网上报名,学员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http://39.98.64.162:8081)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0日。
(三)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之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截至时间2019年7月22日。报名学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有临床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介绍信。
(四)考核录取
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核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如需笔试,暂定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
面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时间
2019年9月2日,录取的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培训年限两年。
(六)培训内容
以提高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和相应的临床基本技能为核心,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理论和实践能力、临床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人际沟通交流等。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学员在培训基地完成理论和实践培训。培训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公共理论培训,主要采用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有计划的自学等方式进行,时间3个月;第二部分为临床基本技能培训,主要采用实践操作、案例讨论与带教面授等方式进行,时间为9个月;第三部分为公共卫生实践培训,主要采用现场实践和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2个月。
六、培训期间待遇
(一)学员正式录取后,由委派单位、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
(二)原单位待遇不变,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以及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在岗职工待遇照常发放;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按规定参加单位调整薪级工资档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不扣减专业技术任职年限。
(三)培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四)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个人或委托培养单位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除退还培训期间的补助费用外,3年内不能申请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
(五)培训基地不得招聘非本基地的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服务期内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东
联系电话:0931- 8270001 1778967900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号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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